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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教育学院关于评定2025-2026学年度校级奖学金、校级经济困难补助的通知

院属各行政班级、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评定2025-2026学年度校级奖学金、校级经济困难补助的通知》(湘一师学字【2026】32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好我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2026年校级奖学金、校级经济困难补助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副书记、副院长

成 员:系主任代表、辅导员代表、班主任代表

二、评定范围

校级奖学金: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学生。(2026级高招新生不参评;2026级六年制转籍学生参评; 2026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到我院的学生在原学院参评。)

校级经济困难补助: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并纳入资助范围。

三、评定条件

(一)校级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4.2025-2026学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5.奖学金等级评定条件:(综测和成绩均以学年为标准)

(1)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在班上前5名以内,各门功课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居班上前5名,各科成绩均为75分(含)以上,考查科目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2)二等奖学金:综合测评在班上前8名以内,各门功课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居班上前10名,各科成绩均为70分(含)以上,考查科目成绩为中等及以上;

(3)三等奖学金:综合测评在班上前10名以内,各门功课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居班上前15名,各科成绩及格,考查科目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注:奖学金评定的单科成绩要求包括上学年所有课程,含任选课、模块课、限选课等。

(二)校级经济困难补助:

1.家庭经济状况差,家庭收入无力支持子女完成学业;

2.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致使家庭无力继续支持子女完成学业;

3.其他特殊困难。

注:要求受资助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评定要求

1.各班级需成立班级评定小组,小组成员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干部、党团员、群众等组成,负责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2.各班级评定人数须按学院分配名额要求推荐,不得超过相应名额,班级名额未评满需上报学院重新分配;

3.各班级评定结果需在班级内进行公示;

4.所有申请奖助学金的同学,需按照“学生录入或修改完善银行账号信息操作指南”(见附件2)流程录入和完善本人银行卡账号(银行卡需为学生本人身份证开户的中国农业银行卡,且必须录入开户行),按流程录入后把显示持卡人姓名和开户行信息的页面拼图发给班级副班长,未按流程录入和完善银行卡信息的同学无法发放奖助学金。在校期间变更过姓名的同学,务必主动联系副班长上报学综办负责人。

五、评定材料上报要求

1.《校级奖学金上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要上交。附件1纸质版需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

2.申报同学上个学年教务系统成绩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上交。请用学委发的学年成绩单,不要用自己在教务系统的成绩截图。每位申报同学的成绩单用“班级+姓名+成绩单”命名,所有申报同学的成绩单建一个文件夹,用“班级+奖学金成绩单”命名。)

3.班级学年综测成绩排名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都需上交,纸质版把申报人员全部标红,辅导员签名)

4.班级公示截图(电子版)

5.申报学生智慧财务系统的银行卡录入截图(参考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上交。每位申报同学的截图用“班级+姓名+银行卡录入截图”命名,所有申报同学的截图建一个文件夹,用“班级+银行卡录入截图”命名。)

请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报申请材料,班级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10月10日下午17:00前按规定发送至指定邮箱。23级各班级请将材料打包发至cjyxzbyp@163.com。24级和25级各班级请将材料打包发至cjyxzbdy@163.com。压缩包命名为“班级简称+辅导员+26年校级奖学金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按顺序装订在一起,以班级为单位10月10日下午17:00之前交至学生宿舍17栋2单元0113室。

六、评定时间安排

1. 9月30日,学院下发通知;

2. 10月1日-7日,符合条件的同学向班级提交申请;

3. 10月8日-9日,各班级组织评定,初评结果在班级公示;

4. 10月10日17:00前,各班级上报材料。

5. 10月12日—16日,学院进行审核评定并公示。

6. 10月17—23日,系统填报信息并上报学校。

七、注意事项

1.各班级评定小组认真进行评议,经辅导员、班主任共审核签字后上报学院,对不符合相应申报等级条件的同学,学院直接取消参评资格,不再调整至其他等级,且该班不再增补名额。

2.注意做好23级实习学生的奖学金评定工作。

附件1:校级奖学金上报名单汇总表

附件2:学生录入或修改完善银行账号信息操作指南

附件3:银行卡录入截图模板

初等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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