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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教职工子女入读附属小学的暂行规定通知

通知:各分工会,根据《关于我校教职工子女入读附属小学的暂行规定》(湘一师校字〔2018〕111号)文件精神,请有2019年9入读一二附小的教职工,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子弟拟入附属小学审核登记表,并持教师校园卡、户口本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11交工会核定信息。联系人:工会办公室刘红艳老师,电话:82841046,1300736195.请分工会及时转发通知,收到请回复!

 

附:1关于我校教职工子女入读附属小学的暂行规定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子弟拟入附属小学审核登记表

 

关于我校教职工子女入读附属小学的暂行规定

湘一师校字〔2018〕111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职工子女入读第一、第二附属小学(以下简称“附小”)工作,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按照长沙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凡我校教职工(仅指正式编制人员、过渡编制聘用人员,下同)的子女,入学年龄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

二、新生报名时间以长沙市教育局规定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读我校第一、第二附属小学。

三、教职工子女入读附小原则上只在作为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时受到保障。附小在有空余学位且教职工子女符合转学条件时,优先接受学校作为人才引进的教职工的子女转入。原则上不接受一年级可入读而未入读的教职工子女转入。

四、在附小入读之后因个人原因转出的,附小不接受再次转入申请。

五、基础教育发展部协调两所附小每年对入读附小的教职工子女、省教育厅职工子女、市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内生源人数进行核定(包括家长身份、户籍等),如两所附小该类学生人数差额较大,学校根据人数差额适当调整对两所附小的拨款。

六、本规定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由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8年12月28日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行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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